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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出租的納稅標準是什麽?

門面租賃稅的標準是租金金額20%的個人所得稅;租賃金額3%至5%的增值稅;增值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3%增值稅的教育費附加;印花稅0.065438+租賃金額的0%。

門面租賃收多少稅?

1,營業稅

稅率為5%,即收入的5%繳納。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實際繳納的營業稅乘以城建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三個稅率),教育費附加率為3%。

3.印花稅

印花稅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繳納,不足壹元的稅額按壹元計算。

4.個人所得稅

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

5.財產稅

稅率為12%,按房屋租金的12%繳稅。

房屋租賃稅費繳納如下:

1.提供房屋租賃行為的個人是房屋租賃業的納稅人。

2.產權人不在物業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物業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房屋租賃業稅。

3.出租房屋的個人未按規定向房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有關稅法規定的方式向承租人送達《個人出租房屋納稅通知書》,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找到出租人,通知其申報納稅。

4.承租人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找不到出租人並繳納稅款的,視為出租人不在不動產所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的規定,承租人、房產托管人、房產使用人應當代扣代繳房屋租賃業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

(壹)除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四)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

(七)其他不得扣除折舊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