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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賃政策

深圳辦理公租房的具體政策如下:

壹、處理條件

神狐居民: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具有本市戶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視為申請人。申請人已組成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壹年的,應當與申請人列為* * *關系;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與申請人相同(至少父母壹方有深戶),但在租賃期內不得重復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優惠政策。

2.申請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可以不受戶籍和持有本市居住證期限的限制。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讀全日制學校而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因就學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

3.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繳費滿3年以上的申請人。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申請人、* *和申請人屬於殘疾人聯合會並被認定為壹、二、三、四級殘疾人,或者被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時限限制。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 *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未領取住房補貼,申請受理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未轉讓自有住房,或已離婚。

5.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租住過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正在領取本市租房貨幣補貼的人員,可按照本辦法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作為候選人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貨幣補貼。

6.申請人及其配偶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或者曾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但被依法處理,自處理之日起滿五年的。

傑出人才:

1.申請人是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優秀人才;

2.申請人本人及* * *未享受過本市購房優惠政策;

3.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領軍人才:

1.申請人是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

2.申請人本人及* * *連同申請人未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領軍人才租賃補貼;

3.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4.地方領軍人才和後備人才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註:在用人單位全職就業是指人才住房政策申請人與其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納稅申報單位壹致。如果中斷了社會保險或納稅申報,則視為人才離開了用人單位。

二、搬運材料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輪候申請表(公租房* * *租賃住房)(在系統中填寫信息後從系統中打印)。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未成年子女只能提交戶口簿);戶口簿不能反映申請人與申請人親屬關系的,應當出具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如出生證明、收養證明、公證書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申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無本市戶籍的,可另行提交有效的本市居住證。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 * *與申請人(及其配偶)結婚的,提交結婚證;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離異的,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交喪偶的相關證明材料。

2.補充材料

(1)已收養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必須提交獨生子女證和相關證明材料。

(2)申請人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繳費1年以上不滿3年的,需提交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證明文件。

(3)申請人或* * *與申請人同屬殘疾人聯合會且被認定為壹、二、三、四級殘疾人的,或被民政部門認定為優撫對象的,提交相應的殘疾和優撫證明。

(4)配偶是現役軍人的,提交軍官證、士兵證等證明材料。

(5)因服兵役、上學等原因將戶口遷出本市的子女,須提交市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上學的成年子女還須提交學校出具的證明。

(6)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申請時不需要提交計劃生育證明,但認租時必須提交;已違反超生政策的,申請時提交自接受治療之日起已滿5年的計劃生育證明。

註:以上材料須提交復印件,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驗。復印件應該用A4紙。

深圳市優秀人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材料

深圳領軍人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材料

處理過程

1.申請人登錄系統在線填寫申請信息,根據系統提示,在區受理窗口預約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深圳經濟適用房統壹輪候制度

2 .區受理窗口受理和初審:

(1)受理並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補材料的,補初審。

(2)比較申請人錄入的信息與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信息是否壹致。

(3)結合系統端口反饋的社保、擁有房產、轉讓房產、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進壹步審核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3.初審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上傳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進行最終審核;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出具《拒收通知書》。

4.由市主管部門終審。市主管部門會同市國土規劃局、民政局、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按季度分批核查相關情況,包括婚姻、戶籍、住房和宅基地、購房補貼、區級政策性住房等。

5.終審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並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6.每季度更新和公布等候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