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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證對房東有什麽作用?

租賃證對房東影響不大。規範房屋租賃管理,確認出租人產權和承租人身份,有利於合法、有效、正確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減少法律糾紛,也有利於治安管理。登記房東個人收入也有利於個人所得稅管理。

有約定的,如果合同約定登記備案手續是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條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租賃合同生效,但即使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已經接受,合同也生效。出租人已將租賃房屋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已接收房屋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接受。

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合同是否辦理備案登記手續與合同效力沒有必然聯系。本合同生效無特殊條件的,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自承租人和出租人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租賃有哪些註意事項?

1,註意核對機主身份。

租客首先要要求房東出示身份證件和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很多騙子都是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加上產權證或者使用權證。如果正在辦理產權證,那麽要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

2.註意房子周邊環境的選擇。

選房子的時候,盡量遠離嘈雜的地方,以免影響休息。如果是高樓,盡量選擇低的而不是高的,以防加班後晚上回家用不了電梯。還要看房子周圍的服務設施是否齊全,包括附近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有超市、銀行、醫院等場所。

3.承租人應與業主協商房屋押金事宜。

交房子定金的時候,租房人要和房主協商好是交壹、三、二、三、四。因為在租客合同到期時,房東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為條件或其他借口扣除租客的押金,給租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註明租賃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房屋及其設施未損壞的,業主應退還押金。

4.審查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對象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核房屋租賃手續是否齊全。房屋產權證明不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租賃合同必須登記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