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D項:《物權法》第106條規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受讓人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受讓人在接受不動產或動產時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被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依法登記,並且被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物權請求權是指當物權的完善狀態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時,物權人為了使自己的物權恢復到完善狀態而請求侵權人做或者不做某種事情的權利。
本題中,B公司以無處分權人的身份將10臺機器出售給知情人C,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中“受讓人在接受動產時是善意的”的條件,故C不能善意取得10臺機器的所有權。A公司作為業主,有權根據財產請求權要求D公司返還財產,不需要賠償任何損失。因此,選項B是正確的。
綜上所述,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