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但是,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
(1)除房屋及建築物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如發生改造費用,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記錄為固定資產的土地的單獨估價(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