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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稅率和核定比例有關系嗎,知乎?

法律主觀性:

相信大家對印花稅都不陌生。印花稅是有範圍的,不同稅目的稅率不壹樣。要全面了解印花稅,主要應該了解印花稅的征收範圍和稅率。

壹、印花稅的征收範圍是什麽?

(壹)經濟合同

1.購銷合同。包括供貨、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合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還包括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不包括訂閱者和個人)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訂閱憑證。

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署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對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之間簽訂的購銷合同征收印花稅(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各級電網相互供電除外)。電網與用戶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不征收印花稅。(生活繳費憑證,不同於電網間的經濟合同)

2.加工合同。包括加工、定制、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結合增值稅和消費稅)。

3.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的總承包、分包和轉包。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合同。

8.貸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業拆借)。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家庭財產養老保障”屬於家庭財產保險性質,其合同列在財產保險合同中,照章納稅。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和其他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合同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解釋1:不包括專利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辦公室締結的合同。(兩者均適用於產權過戶文件)。

解釋二:壹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賬本、合同都沒有蓋章。

(二)產權轉讓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財產權轉移憑證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五種轉移憑證。

解讀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讓文件征收印花稅。

解釋二:對專利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辦公室根據產權轉移訂立的合同征收印花稅。

(三)商業賬簿

1.資金賬簿

2.其他商業書籍

3.關於“營業賬簿”的免稅範圍和免稅的壹些問題要明確:

(1)其他業務書籍包括日記本和書籍詳細分類。

(2)對於采用壹級核算形式的單位,只貼花會計部門設置的賬簿;在分級核算的形式下,除會計部門的會計賬簿外,會計部門在其他部門和車間設置的明細分類賬也要按規定進行核算。

(三)登記簿、統計賬簿、臺賬等。不屬於會計核算範圍或屬於會計核算範圍但未記錄金額的車間、門市部、倉庫不得蓋章。

(4)權利和許可

權利和證照只包括“四證壹照”:包括房產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

應稅“四證壹照”(車間和商學院)

2.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少?

1.貸款合同:0.005%

2.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和技術合同:0.03%

3.加工合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讓文件、記錄資金的賬冊(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現減半征收):0.05%。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合同和財產保險合同:0.1%

5.權利許可等賬冊(免):5元/張。

3.印花稅的納稅人是誰?

(1)承包人指合同雙方。

1.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保證人、見證人和鑒定人。(多項選擇問題)

2.合同必須合法。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各種名稱的協議、合同、契約、文件、確認書和文件。

3.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為納稅的義務,與納稅人有同等的稅收法定義務和責任。(判斷)

(2)證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根據產權轉移情況加蓋稅票。(土地增值稅)

(3)記賬員。商業賬簿的納稅人是記賬員。

(4)收件人。權利和許可的納稅人是接受者。

權利和證照包括: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用戶。納稅人是在國外收取並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使用者。(判斷)

(6)各種電子應稅憑證的簽署人。

需要註意的是,對於應稅憑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 * *以同壹賬簿制作應稅憑證的,當事人均為印花稅納稅人,應當各自就其所持憑證的應納稅額履行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