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辦公室
1,負責制定本地區教育長遠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2.綜合協調重要政務和教育局事務;
3.負責文件操作和管理;
4.負責組織安排教育局的重要會議和招待會;
5.負責國內外教育合作與交流;
6、負責信息管理、簡報編輯、文秘、信訪、機要、NPC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CPPCC提案;
7、負責督促、催辦;
8.負責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日常行政事務管理;
9、負責日常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後勤服務中心;
10,負責依法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協調社會各界營造良好教育環境,綜合治理、防控青少年犯罪;
11,承擔區青保委日常工作。;
12,負責指導下屬單位治安及系統綜合管理和安全防範,協助組織實施校園周邊環境管理;
13,協助處理學校突發事件及下屬單位安全工作;
14,負責指導校園綠化、防洪、訪臺、防火、環境衛生;
15,負責本系統的法制宣傳。
(2)黨委辦公室
1,負責制定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統戰、團委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和考核以及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3、指導幹部培訓和基層黨組織建設;
4.負責黨員的培訓、發展和教育;
5.管理和指導教師、學生團體和少先隊工作;
6、負責指導本系統教師和幹部以職業道德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統戰和老幹部工作;
7、負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8、負責幹部出境審核工作。
(3)基礎教育科
1,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
2、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指導學前教育和中小學教育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4、負責指導中小學兒童、特殊教育招生、學籍管理、入學考試;
5.指導全區基礎教育的教學管理、行政管理和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
6、審核和歸口管理基礎教育各種競賽、學生評價、教材使用;
7.協調中小學生的社區教育;
8.承擔區兒童保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成人職業教育科
1.管理和指導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和中等成人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各類成人培訓,指導掃盲工作;
2.制定本區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協調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指導成人職業教育、教學和師資培訓;
4、指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招生、入學考試、學籍管理等相關工作;
5.參與協調畢業生調配和就業指導;
6.管理和指導終身教育和社區教育,建設學習型社區;
7.審批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撤銷和變更;
8、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職業高中、成人高中、成人中專的招生、教學和學籍管理;
9、審核或批準社會力量辦學,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
(5)體育與健康藝術部
1,管理和指導各級學校的體育、學生保健、藝術教育和科普工作;
2.制定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民防教育、學生軍訓和紅十字工作;
4.協調各類學校學生參加體育競賽、藝術交流和科普活動;
5.監督學校食品衛生;
6.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6)財務計劃科
1、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和教育費附加使用計劃,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教育基建投資和區財政下達的教育費附加,管理和使用相關專項資金;
2、統計和檢測教育經費的投入和落實情況,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以及資金運營的財務審計監督;
3、協助制定區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情況;
4.管理各種贊助和教育貸款;
5、負責財務工作;
6.承擔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7、規劃、指導和協調學校基建、後勤改革和後勤管理工作;
8、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7)人事科
1,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
2.制定本地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
3.協調人事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人員調配、工資福利、人員編制管理、勞動管理;
5.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6、負責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教育行政幹部的評優和獎勵工作;
7、負責專業技術職務比例的宏觀管理和系統內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改革工作;
8、負責教師資格認定;
9.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編制、薪酬管理;
10,負責教師和員工的離職審核;
11.協調和指導本系統人員交流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12,負責本系統教職工紀律處分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