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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近期國內外事件的200字評論

1深圳近日公布《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開始試行“職業年金制度”。

點評:作為打破公務員鐵飯碗制度的試點城市之壹,深圳肩負著公務員制度改革的重任。改革存在雷區。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聘任制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的退休工資還有很大的差距,這必然會影響前者的積極性和公務員隊伍的長期穩定。在深圳,聘任制公務員按工資比例實行職業年金制度,旨在彌合聘任制公務員與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待遇的差距。如果此舉能消除改革隱患,讓打破公務員鐵飯碗的改革繼續推進,無疑是壹件樂事。通讀制度的描述,條例中職業年金的構成似乎只是按照相應比例從聘任制公務員工資中扣除的收入和意外獲得的政府獎勵資金,並沒有解釋個人和單位像普通社會養老保險壹樣共同繳納。但是單位真的沒有相應的補貼嗎?補貼比例會不會過大?這些內容如果不能解釋清楚,必然會讓人產生懷疑。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近日正式發布。與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不同,“公租房”面向的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也就是俗稱的“夾心層”。

點評:目前國內公租房政策還處於起步階段。就房地產市場調控現狀而言,相關政策的推進應遵循高效、可持續的原則,使公租房政策的效果真正顯現出來。事實上,我國公租房建設最大的問題在於供應規模嚴重不足。中國的城市人口極其龐大,數百萬的城市人口使得公租房建設的規劃必須具有戰略超前意識。對比統計部門監測的全國70個大中城市,今年全國計劃建設的37萬套公租房,平均每個城市只有5000套左右,顯然不能從根本上滿足“夾心層”的住房需求。更何況,保障房和廉租房建設的實際情況表明,地方政府的實際建設規模往往滯後於計劃數量。

解決這壹問題的關鍵在於兩點,即引入行政問責機制和市場化規範運作。壹是要強化地方行政部門的責任。壹方面,中央政府要擴大相關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另壹方面,要明確建立地方行政部門拖延公租房建設的問責機制。其次,海外公租房建設的經驗表明,政府提供不等於政府建設。通過市場化建設招標,可以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供應效率,從而盡快解決供應規模不足的問題。

前不久,中央剛剛召開了全國人才工作會議,對實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人才規劃》)作出了總體部署,黨中央、國務院面向全社會公開頒布了《人才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人才發展的戰略目標、方針、總體部署和重大舉措。

點評:人才興邦,人才強國。歷史和現實表明,人才是社會文明進步、民富國強的重要推動力量,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壹資源。當前,世情國情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人才發展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世界正處於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經濟方興未艾。人才已經成為壹個國家的核心競爭力。中國已經進入改革和發展的關鍵階段。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加快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實現我國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才強國的轉變。制定和實施人才計劃,統籌安排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既是立足國內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主動的戰略選擇。

不久前,壹個城市發生了壹起事故,兩名工人從天上掉下來,壹人受傷,壹人死亡。公安部門調查發現,幾名工人佩戴的“14元每條”的不合格安全帶,在墜落瞬間全部被扯下,成為致命的“絞索”。事後,市安監、工商部門對勞保用品市場進行了突擊檢查。於是,大量的“安全帽壹踩就破”“安全帶壹拉就破”被媒體公之於眾。

點評:在處理工作中的問題時,態度有時比能力更重要。之所以會出現“後動”,有客觀條件的限制,但更多的是主觀努力不夠。比如,壹些監管單位“缺經費、少人員、缺手段”是現實,求全責備是沒有用的。要想辦法幫助他們創造履行職責的條件,擺脫職責。更需要警惕的是,壹些監管者故意縱容違法者,放水養魚從中漁利,成為市場混亂和行為失範的始作俑者。從這個角度來說,容忍甚至無視“事後”,就是在為“不作為”和“亂作為”提供滋生的土壤。

要根除“後作為”,需要加強對幹部的思想教育,改進工作作風,但更關鍵的是嚴格的問責和規範的權力運行。對於慣性很強的“事後”現象,我們不能寄希望於某些人的良心發現,也不能心存僥幸,對制度進行小修小補。只有用壹個完善的、正常的問責制度來提振我們的責任感,懲罰懶人,才能防患於未然。

5天前,公安部和教育部聯合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進壹步加強學校和幼兒園的安保工作,特別提出要加強對偏執者的心理疏導。

點評:心理問題作為壹種社會現象,在任何社會都是客觀存在的。對於轉型期的中國來說,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和競爭壓力的不斷加大,壹些人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心理和精神上的沖擊,出現不同程度的心理糾結和沖突。如果不能有效引導,心理問題很容易以非理性的方式表現出來,甚至有些人會選擇通過傷害他人、侵害弱勢群體來播下公共危機的種子。

心理健康是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指數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對此,迫切需要專業機構與社區、學校、家庭、個人等各方共同努力,加快建立心理幹預機制,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相關服務模式。加快這方面的立法,推動精神衛生法盡快出臺,保障精神健康維護的相關投入也應盡快提上日程。

6.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法院執行庭壹法官在執行案件時,向其中壹方當事人索要654.38+0.9萬元,並全程錄像。醫院副院長、執行院長得知此事後,出面退費,並要求當事人“寬以待人,寬以待人”,少賠壹些。

點評:在人們心中,人民法官是法律的維護者和代言人,形象威嚴,地位崇高。但在此次事件中,令人震驚的是個別法官如此苛求,尊嚴掃地。過去壹些地方確實存在辦案經費不足的情況,以至於出現了案件當事人為執行法院的法官支付公車費和夥食費的情況。人們稱之為“皇糧不足以吃雜糧”。近年來,各地加大司法經費保障力度,這種吃“雜糧”的現象得到有效糾正。然而,收取和執行“傭金”的非法行為並沒有完全消除。看那句“壹般要求按照執行額的10%向法院繳納贊助費”和“壹般要求”兩個字,說明這種需求行為已經成為潛規則。

這種潛規則的普遍心態,其實從法院負責人的語氣就能看出來。“無論是組織還是個人,我都不認為我有很多錢。畢竟,人們已經承認了他們的錯誤...我們的同誌錯了,妳要給他們改正的機會。”說這話的時候,不知道法院領導有沒有想到,法院作為司法機關,承擔著通過辦案實現公平正義的職能,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這樣的職能要求法院首先是守法的模範。訴訟費的收費標準由國家明確規定。另外,多收哪怕壹分錢都是違法的——而當司法人員公然違法時,社會的公平正義又從何說起,又如何實現?(評論數有點多,沒辦法。沒有它,我無法解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