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條件可分為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商務部監管的中外合資金融租賃公司和商務部監管的內資試點金融租賃公司。三類公司在註冊資本杠桿率、股東條件、經營範圍、內部管理等方面要求不同。其中,金融租賃公司經銀監會批準,註冊資本65438億元以上,公司資本總額不得低於風險加權資本的8%。股東限制商業銀行、大型企業、境外金融租賃公司等。經商務部批準,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65,438+00倍,股東之壹應為外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經商務部批準設立的內資金融租賃公司,其註冊資本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設立的,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應達到4000萬元人民幣。2006年9月1日至2003年2月31日期間設立的境內租賃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應達到1至7億元人民幣。在管理上,國內金融租賃公司也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體系,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家。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三年以上租賃行業從業經歷,最近兩年經營業績良好,無違規違紀行為,具有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行業背景。《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章程;(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三)註冊資本為壹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6543.8+0億元人民幣或其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四)有符合崗位任職資格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從事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3年以上的員工不低於總人數的50%;(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六)建立了符合業務運營和監管要求的信息技術框架,具備支持業務運營的必要、安全、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行的技術和措施;(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