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妳壹起,每人投資5萬元買車。現在妳可以運行它了。但妳必須按月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向妳的合夥賬戶支付簽約費。
明白嗎?
這應該是兩個協議:
壹個是合夥協議,壹個是委托經營協議,也可以合並簽訂。框架如下:
合夥協議大致可以寫成這樣:
合夥購車協議
今日,甲方:* *與乙方* * *共同購買* * *汽車壹輛,全款* * *萬元。雙方各出資50% (*萬元)。雙方享有與出資比例相等的權利和義務,享有車輛的利潤分成,並按比例支付車輛維修、保險等車輛日常維護費用。車輛單方面使用時,產生的費用由使用者承擔,發生事故時,由使用者自行承擔車輛的責任和損失。雙方共同使用車輛時,駕駛員承擔車輛事故費用,收入及其他車輛費用雙方各承擔50%。
對外租賃車輛時,雙方應共同設立合夥賬戶。任何壹方都有優先承租權,雙方都願意出租時,通過競價(向合夥賬戶繳納承包費)決定,承包費高的乙方取得租賃權。
取得租賃權的乙方不得從事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並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對車輛的安全和使用負全責。承擔使用車輛產生的壹切費用。車輛的年度維護、備件更換和保險費用應由合夥賬戶支付。
因車輛產生的糾紛應在法律框架內,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壹方不同意協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乙方:
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