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如下:
1,營業執照(到工商部門)
2、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交給交通部門)
3.船舶相關證書(船舶檢驗證書、安全配員等。)(由海事部門處理)
4.衛生許可證(如果郵輪涉及餐飲,需要衛生部門辦理。
擴展數據:
《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從事水路客貨運輸(含旅遊和輪渡運輸,下同)的企業、其他單位和個人;對水路運輸業管理有較大影響的石油、煤炭、冶金、商業(含糧食)、供銷、外貿、林業、電力、化工、水產等部門的非營業性運輸。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和其他通航水域的旅客和貨物運輸,必須由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中國企業、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
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交通運輸部批準,在中國註冊的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以下簡稱“外資企業”)或船舶不得在上述水域從事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
向“外資企業”租賃運輸船舶或者租用“外資企業”的船舶在上述水域經營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的中國企業、其他單位和個人,也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交通運輸部的批準。
第四條水路運輸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實行地區、行業、部門多元化經營的原則。保護公平競爭,制止非法經營。
第五條水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
百度百科-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