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戶時買賣雙方都需要攜帶身份證到現場。如果買賣雙方不止壹人,需要全部到場;
2.如買方或賣方不能親自到場,可授權他人代為辦理。
3.帶上所有需要的資料,包括賣方身份證(需要結婚證)、買方身份證(需要結婚證)、買方戶口本、房產證、資金托管協議、資金托管證明、繳稅通知書及相應稅單、網簽合同、網簽備案表、土地證(如果辦理的話提供)限購單。
4.已被查封、抵押、信息占用的房屋,產權人死亡後名下無人繼承的,不能轉讓;
5.當產權人身份證信息與購房時使用的不壹致時,不能直接辦理過戶,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出具戶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