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人及參與可貸額度計算的貸款申請人在申請日前已足額、按期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範圍內的自住住房;
本項所指的自住房屋包括普通住宅、聯排別墅(住宅)、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5.購房首付款不得低於規定比例;
6.能夠實施貸款擔保。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第壹,購買新住房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房地產銷售統壹發票(預付購房款或售房款);
3.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購買成套存量房由基金托管。
1,存量房買賣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
2.存量房交易資金存款證明(姑蘇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的住房不需要);
3.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三、購買成套存量房不使用基金托管。
1,存量房買賣合同(協議);
2.預付貨款的證明;
3.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住房的建設和改造
1,未完成需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鎮級以上建設規劃部門相應的規範性文本;
2、已竣工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如有其他房屋(含第三方)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房屋評估後擔保機構出具的房產價格確認書。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職工攜帶所有材料到公積金大廳中心櫃臺申請提取。
2.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要求,出具《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
3.中心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員工審核結果。
4.職工接到電話,就帶著相關材料去公積金大廳的提取櫃臺辦理提取。
5.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轉入與該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