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領證。住建部頒布《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當事人應當到住建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是指雙方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應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