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分類原則,當展覽場地作為某項展覽活動的租賃場地時,該場地的展覽服務屬於廣義的展覽服務;當展覽場館舉辦自己的展覽時,此時的場館展覽服務可以視為狹義的展覽服務。無論是屬於廣義的會展服務還是狹義的會展服務,場館會展服務的內容壹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秘書禮儀服務。是指會議、展會期間提供會議紀要、資料整理、簽到指導、現場咨詢、展會調研等服務。
(2)保安服務。為保證會展活動的正常開展,防止人員或物資安全事故而做的工作稱為安保服務。
(3)設計和安裝服務。是指在展會展位、開幕式現場設計安裝1的服務。
(4)貨物租賃服務。指為參展商或參展者提供展櫃、衣架、桌椅、電腦、電視、花木等設備或物品的租賃服務。
(5)運輸和倉儲服務。是指為參展商提供展覽場地內運輸和包裝貨物存放的倉儲服務。
(6)廣告服務。指為展會活動的參展商提供企業或產品宣傳,在活動中擴大企業或產品知名度的服務。
(7)後勤保障服務。保證正常活動所需的服務,如緊急醫療服務、餐飲服務、保險箱服務、電信服務、銀行匯款服務等。
有學者將會展場館內的水、電、壓縮空氣、照明、空調、電話和互聯網、保潔、停車等服務的提供歸為場館服務的內容。在本書中,這些內容被歸類為場館設施管理,因為這些內容是各種場館管理中必須提供的有形設備和設施。據此,本書將場館服務分為上述七類,本章將分別討論每壹類。
對於不同的展覽場館,由於市場定位不同,其提供的服務也會有所不同。對於以國際會展活動為目標市場的場館,提供的服務項目和形式將更加全面和國際化;而以地方會展活動為主的會展場館,在服務上更傾向於親切務實。提供服務的方式多種多樣,比如由場館自己提供服務,聘請專業公司提供相關服務,或者以特許經營的形式向參展商或其他活動參與者提供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