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哪些項目可以扣稅?

哪些項目可以扣稅?

可以扣稅的項目如下:

1,社會保險費;

2.住房公積金;

3.年金;

4.商業健康保險;

5.慈善捐贈;

6.專項扣除的費用包括子女教育費用、繼續教育費用、大病醫療費用、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年子女費用。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範圍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其他與就業或受雇有關的收入;

2.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提供設計、化驗、檢測、醫療、法律、會計、裝飾、安裝、繪圖、咨詢、講課、書畫、雕塑、翻譯、影視、錄音、同行評議、錄像、表演、廣告、展覽、演出和技術服務等服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期刊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註意個人提供著作權使用權取得的收入,不包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提供專利、商標、版權、非專利技術等特許經營權取得的所得;

5、經營收入,包括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收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和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從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中取得所得;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分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擁有債權、股權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金收入,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等財產收入;

8.財產轉讓所得,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及其他財產所得;

9.偶然所得,個人中獎、中獎、中獎彩票等偶然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為限。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

個人將其所得捐贈給教育、扶貧、脫貧等公益性慈善機構,捐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慈善事業的捐贈應當在稅前全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費用,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