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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防火措施

火災是威脅人類安全的重要災害之壹。倉庫裏堆放貨物的地方,貨物多而復雜。平時要打掃倉庫,擺放好物品,做好消防措施,註意消防安全,避免損失。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1)倉庫防火措施,倉庫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法的有關要求,遵守倉庫的規章制度。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及其所屬部門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確保疏散通道和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2)完善倉庫消防設備,配備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

滅火劑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水。適用於易燃固體火災,不易撲滅帶電設備的火災。

2.泡沫滅火劑。利用水的冷卻作用和泡沫層隔絕空氣的窒息作用,分為化學泡沫和空氣泡沫。泡沫滅火劑能撲滅易燃或可燃液體和壹般固體物質的洪水,但不能撲滅酒精和乙醚水溶液引起的火災。

(3)二氧化碳滅火劑。適用於撲滅電器、昂貴的生產設備、倉庫書籍和壹些不能用水撲滅的物質火災。

(4)幹粉滅火劑。又稱粉末滅火劑,適用於撲滅火災初期的可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器火災,但不適用於撲滅輕金屬和堿金屬火災。

(5)哈龍滅火劑(鹵代烴)替代品。20世紀采用的滅火劑1201、1211、1301稱為哈龍系列滅火劑。這些滅火劑被認為是適用於不同類型火災的最佳火焰抑制劑。然而,到了80年代中期,人們才逐漸意識到它對環境的影響,破壞了大氣臭氧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全球變暖。目前有壹些替代哈龍滅火劑的環保產品,主要有:新型惰性氣體滅火系統?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主要適用於撲滅地面火災、油氣火災和電氣火災,可用於保護工作人員經常工作的場所。其滅火劑價格低廉,目前主要用於通信設備、機房、過程控制中心等機電設備機房。)和細水霧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技術具有投資成本低、滅火效率高、環境汙染小、滅火後不影響倉庫質量等優點,是倉庫智能滅火系統的良好選擇)。

在了解滅火劑和滅火裝置後,各倉庫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在館內配置合適的滅火設備,防止火災的發生。

(3)加強用電管理

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電能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電?接觸機會越來越多。因此,在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如果不遵循正確的安裝和操作方法,將會造成嚴重的事故,給人民和國家財產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倉庫用電要特別小心,避免因用電造成人員傷亡或倉庫損壞。

(四)、倉庫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

倉庫人員需要在認真理解消防法的基礎上,對上述危險化學品有壹個簡單的認識。倉庫管理者首先要樹立強烈的倉庫意識。倉庫是國家的財產,是人類社會的記憶,關系著人類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其次,倉庫管理人員應具備必要的消防知識和意識,嚴格隔離和清除對倉庫有害的物質。最後,倉庫管理人員要自覺承擔責任,不在倉庫。

倉庫內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因為這種物質的燃點非常低,壹旦著火,蔓延速度非常快。再者,壹旦發生事故,往往是突發事故,對消防工作的開展和倉庫的安全極為不利。

(5)、加強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樹立防火意識。

第壹,提高所有倉庫管理人員的倉庫意識。倉庫管理人員只有真正樹立起倉庫意識,發自內心地尊重和愛護倉庫,倉庫消防工作才能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消防教育要從每個人做起,堅持以倉庫為載體,把消防安全教育融入到平常生活中。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工作,使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到倉庫的每壹個角落,特別要加強倉庫的消防宣傳,使消防知識真正深入人心。

第三,通過各種渠道加強宣傳,讓所有倉庫管理人員了解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為此,倉庫可圍繞倉庫開展壹系列宣傳活動,如舉辦消防知識講座、制作消防知識海報、組織消防知識競賽等宣傳活動。不僅讓倉庫管理人員了解了消防的基本知識,也讓用戶樹立了消防意識。只有在倉庫管理人員和用戶的配合下,倉庫的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第四,加強消防培訓,使館內工作人員不僅懂得消防,而且懂得使用消防。定期進行滅火演練,讓他們真正會使用和操作配備的設備,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方法。

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壹、總則

1.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的相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2、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這個政策,落實了嗎?誰說了算,誰說了算?原則上,倉庫的消防安全由公司的防損部、倉庫日常管理部負責。

第二,組織管理

1.倉庫的擴建、改建應當符合國家建築設計和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倉庫擴建、改建工程竣工後,未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倉庫的最高負責人是倉庫防火負責人,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3.倉庫防火負責人有以下職責:

4、組織學習和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5、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6.組織員工防火宣傳、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安全素質。

7、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8、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9.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更應向防損部和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

10,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倉庫管理員應熟悉所存物品的分類、性質、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12.倉庫的新員工要經過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才能上崗。

第三,存儲管理

1.庫存物品應分類並堆放。每個書庫的面積不得大於100平方米,書庫間距不得小於1米,書庫與墻間距不得小於0.5米,書庫與梁柱間距不得小於0.3米,主要通道寬度不得小於2米。

2.相互之間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如圖表中規定的甲類、乙類物品,必須分間、分倉存放,並在顯眼處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和滅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存放在幹燥、溫度低、通風良好的地方,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溫度和濕度。

4、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保沒有火災和其他隱患後,方可入庫。

5.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的物品變質、分解時,要及時進行安全處理,防止跑、冒、滴、漏。

6、用過的棉絮砂、油手套等沾有細纖維的物品和易燃物包裝,應定期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檢查。

第四,電氣管理

1.倉庫內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電氣設計、施工、安裝和驗收標準和規範。

2.倉庫內不允許使用超過60W的碘鎢燈和白熾燈。使用熒光燈時,溫度較低。

使用照明燈等防火照明燈時,應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確保安全。

3.倉庫內不允許移動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允許堆放物品,垂直下方與存放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小於0.5m..

4.倉庫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采用金屬管或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倉庫應在倉庫處配備壹個單獨的開關箱。當倉庫管理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開關。

6.倉庫內不允許使用電爐、烙鐵、電熨鬥等電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庫、電氣設備周圍及架室線路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升降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應設置防護罩。

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和安裝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確保有效。

9.倉庫內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護,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動詞 (verb的縮寫)火源管理

1.倉庫應標有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儲存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所攜帶的火種。

2、嚴禁在倉庫內使用明火,在倉庫外使用明火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建築物防火負責人批準,並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作業證應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

3.倉庫內不準用火取暖,在庫區使用時,須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4.防火負責人審批使用爐竈時,必須根據所存物品的分類和防火間距的規定進行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庫區及周邊五十米內不準吸煙、燃放煙花爆竹。

6.倉庫保管員和倉儲人員在入庫前應交接火種,並接受防損人員的檢查。

六、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易取的位置,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證完好有效。嚴禁侵占、掩埋和挪用。

3、消火栓、消防等消防設施和器材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好用,不準堵塞、隔離或挪用。

4.禁止在消防通道、疏散樓梯和庫區其他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倉庫防火知識1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堆放、分組堆放,並根據火災危險程度留出相應的防火間距。

2 A類和B類瓶裝液體不應露天存放。如果必須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搭建防曬棚)。

庫存物品應分類並堆放。每個垛的面積不應大於100平方米,垛間距不應小於壹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於0.5m,垛與梁柱間距不應小於0.3m,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於2m。

4甲、乙類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和壹般物品,以及易相互反應的物品(產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有產品註意事項或禁止性標誌)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倉存放,並在顯眼處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介紹不同的滅火劑:(1)幹粉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液體、氣體、電氣、固體火災,是壹種萬能滅火器;(2)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貴重儀器、檔案、計算機房的火災,但不能撲救鉀、鈉、鎂、鋁等物質的火災;(3)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液體火災,但不能撲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體火災,如酒精、油脂、酮類和電氣火災。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存放在溫度低、通風良好、空氣幹燥的地方,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濕度和溫度。(合格產品的包裝或說明書上有禁止性警示,所以在入庫存放物品時,要註意產品說明書或包裝警示說明,不可隨意盲目將物品入庫)。

貨物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認無火災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7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物品破損、殘缺、變形、變質、分解時,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防止跑、冒、滴、漏。

因物品防凍必須對倉庫進行加熱時,應采用水暖,暖氣片、供熱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應小於0.3米。

9甲、乙類物品倉庫內不允許有辦公室或休息室。其他倉庫需要設置辦公室時,可在毗鄰倉庫的角落設置壹、二級耐火無洞建築物,其門窗直接在倉庫外。

10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子和工具,防止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於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應采取措施消除靜電。

1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倉庫內不允許使用60瓦以上的碘鎢燈、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使用熒光燈等隔爆型照明燈具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隔熱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12照明燈具下方不得堆放物品,垂直下方與存放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於0.5m..倉庫內不允許使用移動照明燈。

13倉庫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采用金屬管或不燃硬塑料管保護。

14庫區各倉庫應在庫外配備單獨的開關箱。當保管員離開倉庫時,他必須切斷電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裝置。

15倉庫內不允許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倉庫內不允許用火取暖。

16倉庫應設置醒目的消防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儲存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所攜帶的火種。

17倉庫內嚴禁明火。在倉庫外使用明火時,必須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並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作業證應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防火措施等內容。,並應嚴格執行。

18庫區及周邊5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9倉庫應按照國家相關消防技術規範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應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購置,確保完好有效,嚴禁侵占、掩埋和挪用。

20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四、倉庫(房屋)租賃

關於租賃產生的消防安全責任: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八條,承包、租賃、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應當在訂立合同時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以及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受委托的管理單位管理。

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註意明確雙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監督合同當事人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防止推諉扯皮,確保消防安全。

五、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建築、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和本單位人員情況,成立相應的義務消防組織,明確火災情況下各成員的工作職責(定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其中,組織機構主要是:

(1)滅火行動隊;

(2)通信聯絡組;

(3)疏散指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