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安全事故正常使用與甲方無關”或“正常使用與甲方無關”的說法,無論從語義還是語言上都是不合理的。
該條款前半部分是“註意用電安全”。如後面註明“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則對應。
不管妳簽什麽合同,妳都必須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如果妳有任何問題,妳應該向合同文本的提供者提出。如果沒有異議,妳應該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