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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場租門面需要註意哪些條款?

妳可以先了解壹下商場有沒有開始招商,有就可以去了!找招商部的負責人了解商場有沒有出租的門面,如果有,可以了解壹般租賃的位置和租金!壹般新開的商場更容易談招商。(房租壹般按月、按季度、半年、全年交,每個地方都不壹樣。我們簽壹年的合同,按月付款。)不需要刻意準備什麽。等妳了解了大概情況,準備好妳要談的品牌資料,和招商負責人溝通就行了!註意盡可能和商家搞好關系(請人吃飯等。),這樣談判更有利!(國內的市場就是這樣)如果商場不出租只扣分,那費用就很多了,不說扣分,就是進場費,承包費,店慶,節慶費(壹年最好記幾百或者壹千,不然壹個五壹扣壹次,再來壹個十壹,端午中秋就更多了),員工管理費等等!另外妳還得有公司和商場簽合同,然後才能開稅單結賬!另外,商城會有1到2個月的賬期!正常情況下是壹個月(這個月的銷售額下個月回賬,還有兩個月)。這些必須討論清楚,並在合同中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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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場租賃經營時,無論經營什麽商品,無論是租賃櫃臺還是租賃門面房,都必須與房屋產權人訂立租賃合同,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經營權,有經營資格,有經營場所。因此,商鋪訂立完善合法的商鋪房屋租賃合同是重中之重,訂立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壹、做好訂立合同的準備工作:

1.充分了解店鋪的位置、結構和附屬設備、數量和堅固程度,從商業角度了解市場情況。

2.了解店鋪的產權人,了解租賃的店鋪是出租人所有還是承租人所有,是否被他人轉租,出租人與房屋是什麽關系,包括店鋪的房屋是否歸* * *,如果是,業主是否有權出租房屋,房屋產權是否有爭議等。

3.與出租人進行初步洽談,準備租賃合同文本。

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登記。當事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門店房屋租賃合同成立,需按規定到房管部門登記。

二。商鋪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條款:

根據我國現行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私有房屋管理暫行條例》和《合同法》,房屋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標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繕責任等。

在訂立合同時,我們應該註意以下幾點:

1.合同中應明確反映標的物和出租房屋的狀況,註明具體位置、門牌號、樓層、結構、附屬設備等。

2、出租房屋數量,應註明出租房屋面積或數量。

3.租賃房屋用途為營業或自住。合同中應明確用途,以便承租人根據使用性質正確合理使用租賃房屋,避免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房屋的損失。

4.租賃期限,包括租賃開始日期和租賃終止日期。

5.租金及支付租金的方式。租金的數額和標準、支付租金的時間和方式應當明確。

6.修理責任。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出租人負責。合同可以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正常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支付或者從租金中扣除。

7.違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違約時的責任,如違約金的數額或支付標準等。

8、爭議發生後的處理方式和管轄權等。

9.其他,如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等。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前期對商鋪和房屋進行考察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充分了解出租人的具體情況,並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和雙方的實際情況,經過雙方平等合理的協商,就可以避免房屋租賃過程中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