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期結束前壹個月,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與戶籍所轄小學聯系並辦理學位登記;咨詢辦理過戶手續的具體時間;
2.轉入學校確認後,由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申請轉入小學;
3.轉學學校憑轉學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出具轉學證明,並提供學籍信息;
4.轉學到學校憑轉學證明和學籍信息接收學生,並辦理相關手續。
擴展數據:
轉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系信;
2.學生的戶口本及與父母相同的戶口本復印件,居住房屋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租賃合同);
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級以上醫院體檢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