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排水與防洪工程體系的系統構建。
壹是實施河流湖泊生態空間治理修復,增加雨水調蓄空間;二是實施管網和泵站建設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洪能力;三是實施排水渠道建設,提高雨洪排澇能力;第四,實施雨水源減排工程,提高城市地下水的儲存和滲透能力;五是實施防洪提水工程,降低外來洪水進入城市的風險。
2.提高城市排水防洪管理水平。
壹是加強日常維護,汛期前全面排查整改隱患,疏通維護排水設施;二是實施洪水“聯排聯調”,建立健全城市水系、排水管網及周邊江河、湖泊、水庫“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三是提高應急管理水平,根據需要配備移動泵車等專用防汛設備和應急物資,快速解決城市內澇;四是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專業隊伍或委托專業機構負責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運行維護;五是發揮智慧平臺作用,建立完善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整合防洪排澇管理相關信息。
3.協調推進城市內澇治理。
壹是優化城市布局,加強豎向控制,合理確定地塊標高,科學確定排水分區;第二,加強規劃管理和實施,保護山、河、田、湖、草等自然儲存空間;三是統籌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加快建設壹批重大治澇工程;四是加強監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