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房客晚上猝死,房東負責嗎?

房客晚上猝死,房東負責嗎?

出租房屋內房客猝死,房東不負責。死者單位的責任取決於死者生前是否經常加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客猝死不是房東造成的,所以房東沒有責任。如果猝死是單位工作原因造成的,那麽死者單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不是單位的錯,那麽雙方都不需要負責。

死者生前租住房東的房子,兩人屬於租賃關系。房東的義務是交付房屋,保持房屋可居住,出現問題時維修房屋。承租人在出租屋內意外死亡,與出租屋的安全隱患有關,房東應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死者死亡與房東及出租屋本身沒有因果關系,房東無需承擔責任。出租人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提供不合格的燃氣竈和熱水器;房屋內沒有消防設施;擅自將不具備居住條件的房屋改造成臥室等。,此時樓主需要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壹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即使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明知租賃物質量不合格。

第七百三十二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生前與其共同居住的人或者經營者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房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確定。

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