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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已出臺換電模式應用試點方案,到2023年將建成200多個換電站。

易車新聞??日前,從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方獲悉,5月10日,其發布了《重慶市新能源汽車切換模式應用試點工作方案》,目標是到2023年建設200座以上切換站,推廣切換模式新能源汽車1000輛以上,具體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啟動新能源汽車切換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21]248號),結合我市汽車產業發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

立足新的發展階段,全面、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發展新格局,以智能網聯和新能源為重點,以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換電汽車規模化示範運營為重點,推動汽車產業和能源產業深度融合,不斷優化完善應用場景和使用環境,營造換電模式良好發展生態, 並構建充電與換電有機結合的充電服務網絡,全力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

(2)基本原則。

——引導多方建設。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市場導向、企業主導、區域合作”的原則,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積極開發具有多用途應用環境的換電車型,支持換電運營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的換電服務,建設中心城縣之間統籌協調、多車共享的換電應用示範基地。

——推廣示範應用。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替代模式在購車成本、裏程焦慮、安全水平等多方面的優勢。,聚焦公共出行等領域,率先在巡遊出租車、網上預約出租車、重卡等領域,逐步推廣到私人、公共交通等領域,形成多領域、多場景的置換運營體系。

——堅持創新驅動。綜合運用市場化機制和政策手段,鼓勵汽車行業企業和研究機構積極開展換電模式技術創新,推動換電技術叠代升級,統壹規範相關換電行業標準,探索換電商業模式創新,培育壯大換電運營企業,不斷增強對全市汽車產業的支撐能力。

(3)工作目標。

到2023年,建設200座以上電站,推廣新能源汽車654.38+0000輛以上。力爭將我市建設成為商業模式清晰、推廣數量領先、應用場景豐富、安全保障有力的示範城市,形成可在全國復制推廣的模式和經驗。

二、重點任務

(1)科學合理的規劃布局。優先在兩江新區、江北區、南岸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綦江區、永川區、萬州區、黔江區、長壽區開展試點,加快實現中心城區全覆蓋。鼓勵有市場需求的區縣開展試點,形成中心城區與區縣聯動的電力交換網絡體系,逐步實現全市覆蓋。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區電動汽車推廣和市場需求,合理規劃布局,充分利用充電站、停車場、P+R停車場、加氣站等現有場地資源。在滿足相關安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換電站建設,全面推動形成覆蓋全市汽車站、火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等所有交通熱點區域的換電站網布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運輸局、縣人民政府、國網電力公司)

(2)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具有重慶特色的電力交換網絡體系,推進成渝電力交換網絡壹體化。支持換電運營商與油氣站運營商合作建設綜合能源站,提高能源供應效率,打通“成渝電力走廊”,保障消費者跨省出行能源供應需求,為成渝地區兩市經濟圈集聚動力。加強要素保障,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加大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重點區域電力交換設施接入電網的配套工程建設,為電力接入提供便利條件,建立快捷簡便的安裝流程和容差驗收制度。(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人民政府、國家電網電力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銷售分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重慶石油分公司、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3)加強關鍵技術研發。結合整車企業的資源優勢,分階段、分步驟走下去,以換電車型研發、換電站服務享受等領域的科研為重點,穩步推進換電標準化和享受化,為換電運營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四)探索制定電力交易標準。加快推進重慶換電站標準建設,鼓勵和支持國家級檢測機構、車輛生產企業和從事R&D、換電站設備生產經營的企業積極參與我市換電站行業相關標準制定,在換電站行業標準化方面先行先試,研究制定換電站安全、信息技術等地方標準。(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區縣人民政府)

(5)嚴格執行電池監管。通過重慶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控平臺,實施動力電池溯源監管。通過對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的數據監控,同時監控各環節回收責任的履行情況,為梯級利用提供數據支持,實現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產品的信息共享、溯源、去向可追溯、節點可控,同時保證經濟效益最大化。(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國網電力公司)

(6)積極探索商業模式。鼓勵探索“車電分離”等商業和金融模式創新,降低新能源汽車購買成本,重點對電池資產管理平臺、車電分離保險模式、車載電池回購、電池梯級利用、V2G、充換儲壹體化等進行持續探索和創新應用,實現換電模式的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金融監管局、重慶銀保監局)

(七)大力開展示範應用。

以中心城區為重點核心區域,鼓勵有條件的區縣積極探索應用電力交換模式。整合全市整車企業、車輛運營企業等資源,根據電動汽車不同應用場景,支持多維度合資合作,分類別、分階段紮實推進各領域示範運營。

1.巡遊出租車應用領域。支持中心城區和區縣新增更新巡遊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替代電力,中心城區和區縣根據車輛實際研究制定巡遊車替代電力推廣運營激勵政策。支持車輛公司與巡遊出租汽車運營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開展換電巡遊車置換和示範運營。(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區縣人民政府)

2.網上預約出租車的應用領域。支持中心城區和區縣新增更新網約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網約車數量調整的區縣優先安排使用新能源網約車的車主;支持車輛企業與運營公司、出行公司開展合資合作,全面加快出租汽車電動化網絡預約。(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區縣人民政府)

3.重型卡車應用領域。鼓勵商用車企業在整車研發、電站建設等領域聯合開展示範應用,支持在港口、渣土、礦山等領域開展試點,逐步推動重卡市場規模化發展。(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城管局、區縣人民政府)

4.物流車輛的應用領域。構建智能綠色物流運輸體系,引導和鼓勵中心城區和區縣的郵政快遞車輛和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支持物流車輛生產企業與郵政管理單位、城市物流配送等企業合作,逐步全面更新郵政快遞車輛和城市配送車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郵政管理局、區縣人民政府)

5.公務用車的應用領域。支持車輛企業推出適合公務出行的換電車,在機要通信車、業務用車和相對固定線路執法執勤用車(含綜合執法車)、城管執法、環境監測等領域試點換電車。深入開展基層公務出行包括換電在內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試點,形成宣傳、推廣、出行壹體化的示範帶動效應,擴大換電模式應用範圍。(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區縣人民政府)

6.私人應用。加強宣傳引導,提升私人領域對電動汽車的認可度,積極拓展私人領域電動市場。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推出換電車型,在私人領域全面推廣應用,提升換電車型市場占有率。(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區縣人民政府)

第三,支持政策

(1)支持電站建設。對巡遊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中重型卡車等服務於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的換電站建設給予補貼,並建設驗收接入重慶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控平臺,全面推進換電產業發展。補貼標準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區縣人民政府)

(2)示範應用項目支持。對巡遊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物流車輛、中重型貨車等重點應用領域的示範應用項目給予運營補貼,降低車輛綜合使用成本。補貼標準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區縣人民政府)

(3)信貸和保險創新支持。加大汽車信貸和保險換電模式創新,支持銀行機構探索發展裸車(無電池價值車輛)消費信貸業務;鼓勵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向換電站經營者等企業提供貸款服務。鼓勵保險公司在中保協發布的新能源汽車保險專屬示範條款基礎上,研發換電模式專屬保險產品。鼓勵車輛回收企業制定新能源汽車報廢回收標準。(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金融監管局、重慶銀保監局)

第四,保障措施

(壹)完善工作機制。

充分發揮市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堅持壹個清單、壹個項目、壹個節點推進工作事項,協調解決換電模式推廣應用中的重大問題。由市級相關部門統籌,相關區縣、整車企業、電力企業、換電運營商、電池資產管理平臺、行業協會參與的工作組,在全市統籌推進換電模式試點應用。

(2)加強安全管理。

建立新能源汽車應急處置機制,依托重慶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控平臺,加強對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監控,實現車輛安全實時跟蹤、車況數據采集、故障及風險預警等功能。車輛公司和換電站運營企業應制定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及監管平臺接入,要求換電站電池充電系統(電池倉)具備完備的充電安全保障條件。?

(3)加強宣傳引導。

鼓勵全市整車企業和運營企業搭建集展示、宣傳、體驗為壹體的綜合展示平臺,推出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宣傳片,通過各種媒體渠道加大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的認知體驗和接受程度,形成有利於換電模式推廣應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