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壹般專屬管轄有三種: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因港口經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租房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核對對方身份證件,並互相保留身份證復印件。最好加上當地派出所開具的暫住證。
2.合同簽訂日期和租金到期日,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日期,如果房東提前解除合同如何賠償。把室內物品的清單寫下來,哪怕是最小的東西,如果損壞了怎麽賠償。
3.關於簽訂書面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不是書面形式,則視為無限期租賃。
4.租賃合同到期或終止時,如何處理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裝修,壹直是實踐中的熱門話題。根據高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5.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的,應根據各種情況分別處理。因此,建議租賃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裝飾裝修的權屬、折價、拆遷、修繕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