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攤費用從費用發生的當月開始攤銷。租期從2月1至次年1,租金攤銷應從2月開始,而不是從7月開始。2月至6月未攤銷的,稅法規定不能再次攤銷。賬務處理可以在7月份或剩余月份平均分攤壹次。但在計算所得稅時,稅法規定必須排除2-6月的租金攤銷,這就形成了公司的資產。壹般是這樣記錄的:待攤費用——租金,預付賬款——租金在房屋使用時進行攤銷: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租金貸:待攤費用(預付賬款)——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