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85條。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出租人約定違約時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條款應當包括違約金的數額和違約金的支付方式。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