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如下:
1,提供運輸服務,稅率為11%;
2.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4.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16%。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
增值稅率:
(1)除本條第2、4、5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不動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三)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的稅率為6%。
(4)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
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