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 *申請同壹崗位的家庭成員在我市無住房(含無自有產權住房、政府直管租住公房、廉租房、公租房)或擁有自有住房且租住公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家庭。
(二)家庭收入和凈資產低於本市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標準。
(3)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並實際居住2年以上或取得本市暫住證(居住證)並連續繳納社保2年以上(含2年)的非本市戶籍家庭。
(四)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公租房優先保障城市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地質災害導致房屋倒塌、危房待拆、政府引進特殊人才等家庭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