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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住房,有限定的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蘇州符合條件的人都可以申請公租房。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麽?

蘇州市區(姑蘇區)範圍內,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本市新就業無房人員和在本市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中低收入家庭月平均收入3360元。具體情況如下: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地戶籍,符合現行城鎮居民住房保障條件;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策,但已通過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查並仍在輪候的家庭除外;

(三)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後,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賃補貼政策。

2、新員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大專畢業證,距畢業當月不足60個月;

(2)在當地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當地已無私有住房,未租住過公有住房;

(四)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租房的流程1。申請。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形式符合要求的,應當受理。申請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全部申請和申請材料補正的,應當受理。

2.復習。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社保、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及申請材料、戶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進行審核。

審查可以采取文件搜索和證據收集、鄰裏訪問和家庭調查的形式。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宣傳。審核通過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十五天。公示期間,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對異議進行核實,並公布核實結果。

拒絕配合審核、審核不通過或者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駁回申請,並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復核。

4.再復習壹遍。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審核通過的住房保障申請及相關申請材料報送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公安、規劃國土、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以及相關金融機構和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5.宣傳。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十五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對異議進行核實,並公布核實結果。

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公示期內經核實異議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駁回申請,並書面說明理由。

6.等待中。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照輪候規則納入輪候名單進行輪候。

7.選房子。原地等待的申請人可在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房源內自主選擇具體房源,並按規定簽訂租賃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