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百六十條無效。本案中,當事人對租賃物的權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由於承租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或者返還後租賃物的效用會顯著降低的,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承租人,承租人應當給予出租人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