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批準的,其退休年限按國家經貿委1997年12月31日第10號文件的規定執行。[1997]456、[1998]407和[2000]1202:
“出租客車”使用年限:10年;延壽:5年;強制退休年齡:15年。
“出租公車”強制報廢年限為15年,檢驗不能拖。但轉為民用非營運車輛後,沒有強制報廢年限,達到15年,只要通過年檢,壹年可以使用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