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符合登記要求的機構名稱、章程、管理制度和資金;
(三)具有辦公場所和施工單位的竣工驗收證明、衛生防疫和環保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意見或者消防備案證明;
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五、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