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1.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房屋租賃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所簽訂的協議。
2.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支付約定的租金,合同解除時將房屋完好返還出租人的約定。
3.房屋租賃合同遵循壹般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當包括房屋租賃雙方的個人信息、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即主要包括房屋的地址、房間數量、使用面積、房屋的家具家電、層次布局、裝修設施、月租金金額、支付租金的日期和方式、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賃方式等。我國《合同法》第212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