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基本申請材料有:
1,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工作收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5.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重慶公租房申請流程如下:主城區由市住房保障機構委托的單位受理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並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市住房保障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復核。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經審查合格後,將通過適當方式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公示。公示後無異議的,申請人進入輪候。主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可參照“兩級審核、壹次公示”的原則。
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如需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重新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公租房可以家庭申請,單人申請,多人合租。
(壹)家庭申請,將符合申請條件的1名家庭成員確定為申請人,其配偶與* * *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居住、生活人員為* * *同壹申請人。
(2)單人申請的,本人為申請人。未婚者、離異或喪偶無子女者、獨自在城市工作或從外地獨自在重慶工作者均可作為單身申請。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必須符合申請條件,合租人數不超過3人,確定1為申請人,其他為同壹申請人。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其申請信息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