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選址。
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產權屬於單位的,需產權人加蓋公章)和設立登記表上的印章或簽名。
“房屋用途”必須是“非住宅”,否則無法登記。
《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不少於3個月的租金丟失。
個人房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2.股東身份證。
所有自然人股東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所有企業股東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國稅原件、代碼原件、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公章。
第三,?註冊資本。
按出資比例將資金存入各股東銀行賬戶(壹般選擇工行,存入100元以上)。
四、確定法定代表人、經理和監事。
法定代表人和經理可以是同壹人。
非股東的法定代表人、經理、監事,還應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
18歲法定代表人簡歷,壹寸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