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房子才搬進來幾天,房東就讓我們搬出去了。我們搬進來時只有口頭協議。我們能做什麽?

房子才搬進來幾天,房東就讓我們搬出去了。我們搬進來時只有口頭協議。我們能做什麽?

不管有沒有書面的租賃合同,都說明妳住在裏面就已經和房東形成了法律關系。只是因為沒有書面合同,房東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是房東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妳,也就是說,房東必須給妳壹個合理的時間(壹般在10天左右,如果不好租,這個時間可以更長)再租壹套房子。之前收取的租金超過租期的部分應該返還,收取押金的話壹般應該雙倍返還給妳,作為違反誠信原則的房東的法律責任。當然,最好是雙方協商解決,盡量避免激化矛盾。如果解決不了,可以找當地居委會或者調解委員會出面。當然,訴訟也是可以的,但是可能會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我建議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走這壹步。

我國《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六十壹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