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租賃的房產要交稅嗎?

租賃的房產要交稅嗎?

租賃財產的出租人如果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個人所得的範圍如下:

(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設計、裝飾、安裝、繪圖、化驗、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表演、演出、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期刊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以及其他特許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使用權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5)營業收入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從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2、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的個人;

3、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和轉包、轉租收入;

4、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擁有債權、股權的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中獎、中獎、彩票中獎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所得難以界定應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為限。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

個人將其所得捐贈給教育、扶貧、脫貧等公益性慈善機構,捐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慈善事業的捐贈應當在稅前全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費用,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