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土地需繳納的稅費有:
1,營業稅。所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是營業稅的納稅人;
2.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
3.土地增值稅;
4.所得稅;
5.印花稅;
6.契稅。
土地使用權轉租需征得出租人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6條。
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的,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