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規則
1、為落實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促進企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
3、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和監督檢查,除本制度外,還應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
4、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
5、本制度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度。
6.本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特種設備的采購、制造、安裝和改造
1、特種設備采購應當從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2.采購的特種設備應附有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安裝維修說明書、監督檢驗合格證以及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其他文件。
2、特種設備制造、安裝和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具備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和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三)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責任制度。
3.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安裝、改造、維修的特種設備書面告知江蘇省或者鎮江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方可施工。
4、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江蘇省或者鎮江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完成後,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後30日內將相關技術資料移交給集團公司生產部(或醋酐公司生產部)。集團公司生產部門(或醋酐公司生產部門)應將其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6、氣瓶充裝站應當經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特殊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到江蘇省或者鎮江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於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集團公司生產部門(或醋酐公司生產部門)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自檢記錄;
(三)特種設備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計量控制裝置和相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人員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日常維護,並定期自行檢查。在用特種設備每月至少檢驗壹次,並有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處理在用特種設備自檢和日常維護保養中發現的異常情況。
4.計量控制中心應當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控裝置及相關輔助儀器儀表進行檢查和維修,並做好記錄。
5.集團公司生產部門(或醋酐公司生產部門)應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時,集團公司生產部(或醋酐公司生產部)應立即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7.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壽命的,集團公司生產部(或醋酐公司生產部)應當及時報廢,並向原註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註銷。
8.集團公司生產部門(或醋酐公司生產部門)應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9.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和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每15天至少清洗、潤滑、調整和檢查壹次。
10,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辦公樓電梯的管理。電梯乘客應當遵守安全註意事項的要求,服從相關工作人員的指揮。
11、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全國統壹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12.集團公司培訓中心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操作知識。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規章制度。
1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本單位相關負責人報告。
15、特種設備事故,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會同事故單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或拖延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4.安全責任制
1、特種設備采購人員安全責任:
(1)特種設備采購人員應了解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采購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生產單位生產,並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
(2)采購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安裝維修說明書、監督檢驗合格證以及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其他文件。
2、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人員安全責任:
(1)經過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專業技術知識。
(2)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和改造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3)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完成後,應在驗收後30天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給我集團公司生產部(或醋酐公司生產部)。
3、集團公司生產部(或醋酐公司生產部)安全職責:
①特種設備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江蘇省或者鎮江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於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自檢記錄;
(三)特種設備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計量控制裝置和相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日常維護,並定期自檢。在用特種設備每月至少檢驗壹次,並有記錄。在用特種設備自檢和日常維護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4)根據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⑤對未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決定停止使用。
⑥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時,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嚴重、無改造或者維修價值、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壽命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報廢,並到原註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註銷。
⑦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⑧配備特種設備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向本單位相關負責人報告。
4、儀表控制中心安全職責:
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控裝置和相關輔助儀器儀表應當定期檢查和檢修,並做好記錄。
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使用人員的安全責任: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接受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操作知識。
(2)運行中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溫、超壓和超負荷運行。
(3)對專用設備進行定期的日常維護(包括清洗、潤滑等。),並定期檢查。
(4)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匯報。
6、安全部門職責: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加強對全公司特種設備采購、制造、安裝、改造和使用合法性的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第373次)
3、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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