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
2.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散裝熟食銷售,不含散裝熟食銷售);
3.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
4.其他食品的銷售;
5.熱食品的制造和銷售;
6.冷食的制造和銷售;
7.生食品的制造和銷售;
8.糕點食品(包括裝飾糕點,不包括裝飾糕點)的制造、銷售;
9.自制飲品制造及銷售(包括自制酒制造及銷售,不包括自制酒制造及銷售,包括現成鮮奶飲品及不包括現成鮮奶飲品);
10,其他類食品生產和銷售。
列入其他食品銷售和其他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後實施,並明確標示。熱、冷、生、固、液等情況難以明確分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況進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