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頒布
文件編號滬房管法[2009]396號
頒布於2009-10-29
實施時間:2009-1-1
有效性屬性有效
摘錄:
壹、公房租賃賬戶更名條件。
公房變更租賃賬戶名稱應符合以下條件:
(三)承租人死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同居者同意變更租賃戶口名稱的;
(四)承租人死亡,生前在此無* * *同居人,且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及直系親屬同意變更租賃戶口名稱的。
最好帶上戶口本和租賃卡去住的物業(每月收房租的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