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項目由科技部管理,由各省科委和各市科技局組成。企業需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準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提交至縣級科技局高新處辦公室,由科技局高新處審核並公示。公示期壹般為5天左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可制定、蓋章、發放。證書有效期為3年。
您需要在3年內定期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報告等有效數據,才能繼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和優惠政策。
企業也可以致電當地科技局了解咨詢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獲得權威有效的信息。
其主要職責如下
(壹)確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管理的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管理工作報告;
(二)協調解決相關政策認定和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三)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的認定工作;
(四)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提出整改意見。
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兼並等方式,取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技術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在企業主要產品(服務)中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企業中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