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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12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壹、綜合授信

也就是說,銀行對壹些經營狀況良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壹定額度的授信額度,企業可以在有效期和授信額度範圍內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壹次性申報,銀行壹次性審批。

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分期使用這筆錢,企業貸款非常方便,節省融資成本。銀行通過這種方式提供貸款,壹般針對工商註冊、年檢合格、經營良好、信譽可靠、與銀行有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在31個省市中,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形式,屬於公益服務、行業自律、自我非營利的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壹般由地方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繳納會員基金、

社會集資和商業銀行資金。當企業無法提供銀行可以接受的擔保措施,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擔保人時,擔保公司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第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市場,但其自有資本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難以提供抵押物或尋求第三方擔保,銀行可以根據銷售合同向其產品的購買者提供貸款支持。

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壹定比例的預付款,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買方開出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拿著匯票去銀行貼現。

第四,異地聯合合作貸款

壹些中小企業產品銷售面廣,或者為壹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松散的子公司。在生產合作產品的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壹家主辦銀行牽頭,統壹向集團公司提供貸款。

然後集團公司為合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合同監管。也可以由牽頭行與合作企業異地銀行聯合,分別提供貸款。

動詞 (verb的縮寫)項目開發貸款

壹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有重大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初期投資額比較大,自有資金難以承受。

商業銀行將對擁有技術成熟、市場前景好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六、出口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以根據進口商提供的出口合同或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有現金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

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憑結匯證明獲得人民幣貸款。出口前景好的企業也可以貸壹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中國工商銀行境內機構辦理期限在3年以下的中小企業信貸業務時,自然人可以提供財產擔保,承擔賠償責任。

自然人擔保可以采取抵押、權利質押和抵押加擔保三種方式。抵押加保證,是指抵押人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行為,銀行將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托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壹種新型的融資業務——個人委托貸款。即受個人委托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按照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發放、監管、使用和協助的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的貸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可以作為貸款質押。

X.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持票人將商業匯票轉讓給銀行,並在扣除貼現利息後獲得資金。在中國,商業票據主要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壹個好處是,銀行不是根據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根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放款。

XI。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已成為發達國家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融資租賃是集信用、交易、租賃為壹體的新型融資方式,其特征是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

設備使用者看中某臺設備後,可以委托融資租賃公司購買,然後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給企業。企業在合同期內付清租金,最終就擁有了設備的所有權。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壹種以實物作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獲得臨時貸款的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不可比擬的優勢。

擴展數據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壹直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難題。通過分析其制約因素,可以歸結為外部環境因素和中小企業自身因素,而制約因素的分析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環境因素

1,政府因素

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企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向大企業傾斜,但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這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

大企業可以很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獲得資金,但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相應提高了很多,中小企業必須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獲得貸款。

2.金融機構因素

銀行金融機構的運行機制制約著中小企業的融資。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世界各國政府為了有效避免金融危機帶來的更深層次的危害,都采取了審慎的原則。

3.信用擔保體系的要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擔保資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無法與合作銀行形成* * *承擔機制。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部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券融資。就股權融資而言,上市門檻太高,導致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

5、法律制度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壹直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雖然《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壹定的規範,但對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卻少有保護。

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中小企業素質低,信用狀況差。

我國中小企業質量普遍不高,相當壹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

中小企業多為民營企業或合夥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經營風險高,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無法掌握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

2.中小企業缺乏抵押品。

無論什麽企業要求貸款或擔保,都需要抵押物提供擔保。中小企業唯壹的抵押物是其有限且價值較低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制約著這些抵押物的價值。

3.中小企業人才匱乏

中國的中小企業大多是民營企業。企業領導素質不高,缺乏現代管理理念和領導力。但企業的發展需要管理者表現出遠見卓識和先進的融資理念,為企業規劃合理的融資方式,以較低的融資成本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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