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備案,有時候會需要用房屋租賃合同證明來證明已經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辦理及註意事項如下:
1.首先,原房屋的房東和承租人需要到場並攜帶房產證原件,到場的各方都要攜帶身份證原件。
2.其次,辦理地點壹般是區房地產交易中心。
妳需要帶以下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4.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5.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4、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建設主管部門等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合同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支付約定的租金,並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返還出租人的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因此,出租人與承租人就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協議時,租賃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七條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或者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