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將固定資產出售給融資性公司時,該資產的所有權及與之相關的風險並未轉移,相關折舊也已由貴公司扣除。本質上是以等額還款的方式向融資公司貸款。妳公司的會計處理可以適當簡化,分錄如下:租賃開始日。
向金融公司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出售和租回固定資產。
貸款:固定資產-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借方:銀行存款
未確認的融資費用
貸款:長期應付租金
借方:長期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融資租賃資產折舊
借:管理費等相關科目。
貸項:累計折舊
未確認融資成本的分攤
借:財務費用
貸款:未確認融資費用到期時。
借:固定資產-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出售和租回固定資產。
回租和回購有什麽區別?
基本差異
1.售後回購和售後回租的最終歸屬不同。
售後租回在買賣雙方協商時,可視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如果是融資租賃,這種交易實際上轉移了買方(即出租方)保留的與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所有權很可能最終發生轉移,資產將歸賣方所有;
如果交易被確認為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會轉移,仍屬於買方(出租方)。
大多數情況下,售後回購是壹種融資交易,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沒有轉移。
2.售後回購(回購價格)不同於售後回租(租金)。
在售後租回中,資產的售價和租金是相互關聯的,壹攬子協商,壹起計算。
因此,資產的出售和回租本質上是同壹筆交易。
大多數情況下,在售後回購中,回購價格是固定的,或者等於原售價加上合理回報。回購價格可以在回購協議中規定,也可以在回購當日市場價格的基礎上確定,因此回購價格可能高於或低於原售價。
3.售後回購和售後租回的性質和會計處理是不同的。
售後租回交易壹般出售固定資產,而售後回購交易更多的是流動資產,如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資產的售後回租如何做賬?首先要看交易性質是不是融資租賃。符合要求的,確認時資產的控制權不會發生變化,不能視為正常交易。該資產仍是自有資產,但記錄在融資租賃項下。另外,需要區分售後回租和回購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