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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城門面租賃收據

第壹次看房子:

65438+2005年9月,去河北廊坊大學城度假,看到廊坊華宇城售樓處進去咨詢。售樓處給我指派了壹個置業顧問,他熱情的給我介紹了該樓盤絕佳的地理位置、戶型和價格,尤其是價格,因為她給我報的價格是5500-6000,讓我覺得終於可以付得起首付了(特意給我發了短信)。他還讓我交10000的排隊號費,說現在排隊號費隨時可以退,還可以享受200元/平米的價格優惠(沒寫,後來證明所有優惠都是假的,所以最後跟他們溝通的時候,我要求任何承諾都要給我書面的,但也正是因為這樣,後來他們才逼我退房,說我違約)。銷售幫我算了壹筆賬,100平米,按均價6000算首付才18萬。感覺自己的積蓄加上跟父母借錢應該夠了。

首期付款和首期優惠政策:

我回來後在網上給我的顧問撥了10000的號,拿到了號單和收據“團購費”,顧問記錄我的購房意向是103平米,10-15層。咨詢師告訴我周末可以選房買房,讓我準備好收入證明、戶口本等買房材料。

第壹次漲價和第二次優惠政策:

過了幾天,咨詢師告訴我壹個政策:交4萬電商費(首付提高4萬),可以享受6萬分期優惠,問我要不要。我想了想,首付加四萬不夠,電商費我不要了。但是後來顧問給我打電話告訴我:我問領導這個電商費是必須交的,光免這個折扣是不夠的,也是為了幫我省錢,可以分期少交。和父母商量後,我決定再借幾萬湊成22萬。我問了咨詢顧問,這次買102平米的房子應該夠了。咨詢師很痛快的答應了我,答應帶我去銀行辦手續。

第壹次選房子:

周末(9月13)我拿著21000元和準備好的貸款材料去廊坊華宇城售樓處首付買房。然而,結果卻讓我大吃壹驚。在壹個嘈雜的房間裏等著,我們壹行幾百人排隊選房間。咨詢師告訴我,因為今天人太多,不能辦理“交首付,簽合同”的手續,可以先交定金。我想既然來了,就跟著大家吧。等到輪到我進入選房的房間時,我選的房子已經被別人挑走了,沒有均價6000的房子。我喜歡的100平米的房子已經買不起了(首付已經過了22萬)!只好選了旁邊壹套92平米的房子。

第二支付,第三優惠政策:

選好房子後,我排隊交了5萬元定金(顧問告訴我交5萬元定金可以享受200元/平米的內部認購價),排隊簽了字。填完這些,發現我只有1張房子的定金收據,雖然簽了協議。但根本不是那種壹式兩份的協議。我沒拿到協議。我也回去找顧問要協議,顧問說就這樣。

第二次漲價,我第壹次知道實際價格:

業務員讓我回去等她短信給我發價格明細,通知了就告訴我付首付。那天沒發。我以為她累了,就沒催。幾天後我把細節發給了我。雖然交定金的時候感覺不太好,但是實際價格居然讓我大吃壹驚。我發現顧問所說的“交4萬到6萬”這個所謂的優惠是不存在的。這個折扣其實是在前所未聞的7000多元單價的基礎上降低的。也就是說,我要額外的4萬元和首付。而且首付已經到了22.27萬。他們之前承諾的優惠都是假的!

第三次漲價!

在我準備付首付的時候。顧問跟我說,我要買他們20平米的新地下室,首付3萬。我不得不。我付不起差不多26萬的首付。這時候咨詢師說我上次簽的協議(我連復印件都沒拿到的定金協議)規定7天內不交首付就違約。房子不是我的,定金不退,初始654.38+0萬排隊費不退!但是我可以推遲借錢。拒絕簽正式合同經過前期的溝通,我認為廊坊華宇城售樓處的咨詢師所做的任何口頭承諾都是沒有意義的。於是,我要求看書面的“正規網上商品房買賣合同”,卻被告知看不到合同,只有交了首付才能簽非正規合同。這時候參考其他房地產公司的合同,問了壹下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號。咨詢人員說證書正在銀行使用,她不知道證書號。她就這樣拖著我,直到9月30日他們才承認沒有預售許可證。不僅如此,他還說我毀約,強行收回我訂的房子,拒絕退還定金和6萬元團購費。他還說就算退了也不能全退,要交出押金收據和小票才能辦理(沒有收據怎麽證明我在這裏交了錢?)。

請問有什麽辦法可以把我的6萬元拿回來?我很老實(就是有些人說的膽小),不會吵架。都說可以鬧回去,但是不知道怎麽鬧。第壹次買房,基本被忽悠瘸了。只知道榮盛廊坊華宇城提供的這個顧問和她自己的上級,找不到人和他們廊坊分公司的領導溝通。我是北京的上班族。我會去廊坊2-3個小時,只能周末去。不知道訴訟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有多高,還有沒有機會拿回來。想請懂法律和房地產的朋友給我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