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農村土地確權政策詳情

農村土地確權政策詳情

以下是農村土地所有權政策的相關解讀,部分實施細則主要依據地方政策:

1.為什麽要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

(1)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需要。市場經濟的基礎是產權制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的基礎和前提。(2)是摸清基本國情的重要舉措。眾所周知,家庭承包是從聯產承包開始的。當時為了保證“夠國家用,夠集體用”等農產品,普遍以產量最高的農田為標準田,其他耕地折成0.2以上或1.5實際畝,相應承包給農民。這樣壹來,承包檔案中記錄的面積和第二次調整時記錄的面積就大相徑庭了。農村土地所有權的全面登記發證,有助於準確摸清這些數據,為宏觀決策提供可靠依據。(3)賦予農民真正的財產權利,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保障。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財產權利。按照物權法要求登記發證,依法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用益物權,農民通過入股、抵押、擔保、流轉等方式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暢通。

2.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什麽意義?

(1)有利於進壹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黨的基本政策在農村的落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礎。鞏固承包關系中的土地,進壹步明確老百姓承包的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有利於鞏固黨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黨的基本政策在農村的落實。(二)有利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按照物權法的規定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建立城鄉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重要舉措,可以依法落實農民土地財產權,依法有效保護農民財產權利。(3)有利於貫徹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發展現代農業。通過確權登記明確土地、面積和位置,不僅有利於保護耕地,保障6543.8+0.3億人的糧食問題,而且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實施壹系列強農惠農政策,更有利於國家根據登記數據制定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出臺促進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 在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通過引導土地規範流轉,大力發展農民大戶、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4)有利於創新農村社會管理,促進農村社會穩定。農村稅費改革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是影響農村穩定最突出、最重要的因素。主要原因是土地承包的原始數據和信息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承包不規範,面積不準確,流轉過程中信息不對稱。農民承包資料和資料的信息化管理,不僅可以打消農民流轉會導致權屬糾紛的顧慮,還可以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數據,為解決農村的這些矛盾提供最有效、最堅實的基礎。

3.確認註冊和認證的工作步驟是什麽?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涉及農民切身利益,各種潛在的歷史矛盾十分復雜。要采取積極穩妥審慎的措施逐步推進,壹般分六步進行:(1)宣傳發動。要通過向農民朋友發函、印刷編輯操作手冊、召開鄉、村、組幹部動員大會、農民座談會等方式,深入廣泛地宣傳確權登記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原則,調動基層幹部群眾的思想,動員他們積極參與。(2)檢查核實。對歷史資料、地塊現狀、群眾反映、糾紛等相關信息和情況要逐壹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數據真實、情況準確,為權屬登記奠定堅實基礎。(3)測繪。主要由專業測繪人員,組織農民代表參與,依據二輪合同和權證對農村承包土地進行測繪,做到準確、真實。(4)張貼宣傳。清查的歷史數據和初步測繪成果,將在村民集中活動的地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體村民公示。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應當由農戶簽字認可。如有異議,再進行第(2)和第(3)兩步復核,再次張貼復核結果,直至大部分農戶簽字認可。對極少數仍有異議的,暫緩辦理確認登記。(五)註冊認證。公示後,對承包土地無異議的農戶,按規定程序進行登記發證,結果再次公示。確認無異議後,將權證發放給簽約農戶。(6)檔案管理。將各階段相關資料按紙質和電子類別進行分類、整理、全面、系統、科學地歸檔,由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分別妥善保存,按要求打好備查基礎。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姓名和基本信息(性別、出生日期);(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名稱和編號;(三)承包經營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農村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名稱、所在地、面積和用途;(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動;(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機關和日期;(七)其他應當註明的事項。

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有哪些途徑?

(1)家庭承包模式。a、準備前期資料。收集整理合同、土地臺賬、登記簿、農戶信息等材料,形成農戶承包土地登記基礎信息表。對國土“二測”或航天影像數據進行處理,形成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家庭所有權調查。根據基礎工作圖和農民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實地調查承包地權屬,並由農民確認。爭議解決後,對有爭議的地塊進行登記。c、測繪或標記地塊。根據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則(試行)》規定的《農村承包地調查技術規範》,對承包地進行丈量或標註、制圖,標註地塊代號和面積,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圖。d、公示審核。地籍草圖經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審核後,在村內公示。對公示中農民提出的異議,應及時核實修改並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為承包地地籍圖,由村上報所在鄉(鎮),匯總核對後上報縣政府。e、建立登記簿。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統壹格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應當采用紙質和電子媒介。為避免因系統故障造成註冊數據的丟失和損壞,應進行遠程備份。如果條件允許,應該做多個備份。f .頒發承包經營權證書。根據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的內容,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g、資料歸檔。根據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的意見》(10號),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整理登記相關資料並歸檔。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本次確權登記可以直接使用國土部門提供的航拍數字彩色地圖,並在此地圖基礎上,將地圖勾到戶並制作戶籍地圖,粘貼在發放的承包經營證上。

(2)其他承包方式。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咨詢等方式。壹、依法承包農村“四荒”土地,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中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33號)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核發營業執照。暫不對租賃農村集體土地的境外企業、組織和個人進行登記。

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承包期內,土地承包經營權因下列情形發生變更或者滅失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壹是集體土地所有權發生變更的;二是因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承包地或者面積發生變化的;第三,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是承包農戶家庭分割造成的;第四,由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互換;五是因婚姻等原因合並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六是承包土地和面積與實際不符;七是承包地流失或承包農戶消亡;八是承包土地被發包方依法調整或收回;九是依法需要變更或者註銷的其他情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鄉(鎮)應當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和註銷登記,並記載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6.未歸承包方的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登記?

對於常年在外,沒有委托代理人,聯系不上的,可以先摸清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的土地承包情況,按照現有合同登記的四個區域和面積預留相應的土地,聯系上有關農戶後,再按照本次登記的有關規定進行登記發證。在保留期間,如果有關農民沒有能力自己管理而沒有委托他人管理,他們的土地將暫時由集體管理。

外出務工經商農民的承包地,如果不想種地,可以依法流轉,但其承包經營權仍受法律保護。除非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承包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剝奪或者限制其承包權。承包地已經收回或者調整的,原則上應當立即返還。不能立即退回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承包土地已經由農村組織流轉給他人耕種的,由農村組織負責與原承包農戶和現農戶直接協商。原承包農戶同意繼續流轉的,流轉收益全部歸原承包方。協商不成的,將原承包土地退還給承包農戶。原承包地已經由農村組織承包給本集體組織其他成員的,能夠收回並返還的,應當限期收回並返還。不能收回返還的,由鄉村組織對原承包農戶制定合理的經濟補償方案,經原承包農戶同意後,由鄉村組織負責給予原承包農戶經濟補償。

7.第二輪不完善土地承包登記發證的依據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此,確權登記發證應以土地承包合同為依據。

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以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為準;土地合同不完善的,應當在合同簽訂後重新簽訂。補充合同的起止時間應與當地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時間壹致。

8.如果實測土地面積與合同和原經營權證有出入,如何填寫登記簿和新證?

確權登記頒證要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實測面積公示後要據實登記。在登記簿中如實填寫“第二輪承包土地承包面積”和“實測面積”(註:農業部登記簿中的承包土地樣本設計了“承包面積”和“實測面積”兩項,無論實測面積與承包面積是否不同,都應分別填寫)。因地塊等級不同導致二輪承包面積計算的,應在登記簿“承包土地情況”的“承包土地面積”欄中註明;對於出入較大的,要審核土地地籍草圖,到村、組進行公示,無異議方可確認登記。經營權證只填寫實測面積。

9.之前已經進行過個人承包地調整的地方,家庭承包地面積如何確定?(受當地政策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陜西省農業廳關於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以前壹些地方對承包地進行過調整的,應當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尊重歷史、面向現實的工作原則,進行民主協商,由村民解決。只要群眾同意沒有異議,在完成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土地承包現狀進行登記發證。群眾有異議的,按照法定程序解決爭議,再予以確認登記發證。

10.集體土地所有權發生糾紛,如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集體經濟組織之間或者與其他組織之間有土地所有權爭議的。首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明確土地權屬,然後按照相關程序對涉案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登記。暫時很難明確暫停土地所有權登記。

11.未經批準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如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未經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審批,將承包土地轉為宅基地建房或者用於其他非農業用途的,仍按原承包農戶登記;如果建了固定建築,面積就不登記了。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行為,由集體經濟組織報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機構依法處理。

12.土地承包經營權統壹規劃整理後如何進行登記?

在登記開始前,鼓勵村民小組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引導農民整合細分的承包地塊,減少每戶承包地塊,擴大經營規模,再按照承包關系中整合的土地進行登記。此前統壹規劃安排的承包地和農村土地流轉後,受讓方規劃安排的土地,應根據承包關系、土地整理或流轉涉及的農戶,合理確定相關農戶承包地四至範圍後進行登記。在這種情況下,承包地的四界用於檔案記載,不改變已經確立的土地流轉關系。

1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土地承包起止時間如何確定?

本次登記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日統壹填寫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日,待國家“長期不變”的具體政策出臺後進行調整。開工時間不寫具體日期,還是屬於第二輪土地承包。由於這是壹次土地承包經營權綜合登記,本次登記前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等記錄,在本次登記後將失效。報名工作要嚴格執行技術規範,時間要服從任務和質量,不能降低標準趕進度。

14.已婚婦女和收養男子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登記?

已婚婦女和女婿變更新住所分配承包地時,應納入分配範圍;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不得收回原居住地的承包地。承包地已經劃撥給新居住地的,村民小組有義務告知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

15.現役軍人、大中專院校學生、服刑人員、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有確權登記?(受當地政策限制)

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九條規定:“承包期內,集體經濟組織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下列人員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 (壹)承包人全家遷到小城鎮,拒不放棄土地經營權的;(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義務兵和士官;(三)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4)犯人。”所以只要原戶口在村裏,上述人員都要確認登記。

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伍達到年限的士官已取得承包地的,按照《陜西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規定不再保留。保留承包地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可以辦理權屬登記;大學生承包地未預留的,在登記時不再重新辦理。大學生畢業後三年以上未在村民小組落戶且未回原籍從事農業生產的,可不納入報名範圍。上述情況可以轉移給未簽約的家庭其他成員。

16.怎麽全家遷入小城鎮但戶口還在農村?

2010年7月10日前在本市落戶並退出承包地的,不納入承包地經營權登記範圍。退出承包土地並按我省有關規定領取經濟補償的農民進城落戶後,不再納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範圍。對已在小城鎮落戶且仍保留承包地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進行登記;全家遷入設區的市的,不再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依法收回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