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積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條件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三、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面積標準
按家庭現有住房面積補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至13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
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助標準為7元。
邊遠城區參照本通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相應的保障對象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