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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判決房屋使用權是否可以出租?

下列房屋租賃不得轉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該房屋權利的;

2.* * *存在房屋未取得* * *、權屬有爭議、屬於違法建設、不符合安全標準、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