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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省南昌市實施義務教育的意見

各縣(區)教體局、開發區(新區)教體辦、局屬學校、省直事業單位辦學、市管民辦學歷教育學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嚴格落實《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禁止非政策性擇校工作的意見》相關要求,進壹步做好2017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壹、工作目標

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遵循穩定、務實、規範、高效的基本方針。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嚴格實行劃片招生(民辦學校可根據辦學特點和需要自主合理設置招生範圍),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合理劃分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禁非政策性跨學區,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嚴禁學校以選拔學生為目的,自行組織或與民辦培訓機構合作組織各種考試或變相考試。嚴禁學校以各種競賽成績為依據招生。禁止學校簽訂合同招生。學生入學後嚴格實行均衡班,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

二、工作原理

(壹)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凡年滿6周歲(即8月311日前出生)的南昌市戶籍隨遷子女應就近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隨遷子女應按照相關政策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2)免費錄取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收費政策,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公辦機構舉辦的學校和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不得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包括各種名義的捐贈),地方教育基金會不得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捐贈。

(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就近入學考試劃片決策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社會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教育部門、學校、家庭和社會的溝通。

(四)以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義務教育由縣級人民政府管理,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指導,由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組織實施。城區小學轉初中工作由市、區* * *教育部門負責。

三、工作措施

(1)合理劃定招生學區範圍。

1.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布、學校布局、辦學規模、交通條件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按照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合理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各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學區。其中,城市初中學區範圍的調整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努力對城市公辦初中學區內的學生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

2.2017繼續實施促進教育集團發展戰略。在去年成立以南昌壹中、南昌二中、南昌三中、南昌外國語學校、南昌二十七中、南昌二十八中為龍頭學校、23所成員學校的六大教育集團的基礎上,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快速發展,促進優質資源深度享受,有效激活辦學要素,提升教育整體質量。教育集團成員學校繼續按指定學區招生(民辦學校除外)。

3.省屬院校辦義務教育學校。業余學位在滿足員工子女需求後,將繼續面向社會招生。具體工作由市、區教育部門與招生學校協商,繼續采取政府購買學位等形式,合理設置學區範圍,實行劃片招生。

應南昌航空大學要求,南航附屬學校從2017起停止招收除教職工子女以外的學生,不再劃分南航學區,其原學區調整為就近入學。規定了壹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原南航附中學區的學生可自願選擇在南航附中或新調整學區的學校就讀。

4.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招生,自主招生。為進壹步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招生統壹管理,市區民辦初中繼續通過網上招生平臺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網上考試、網上錄取學生。根據隸屬關系,其自主招生計劃須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實施,其招生工作計劃(包括招生總名額、班數、招生程序等。)將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政府購買初中學位的學校(省屬事業單位辦學和民辦學校)和學生數量,由市教育局審核後確定。

(2)有序確定招生對象。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免試就近入學工作,嚴格落實“壹人壹證,證隨人走”原則,為學生註冊、隨機派位、遏制學生無序流動提供基本保障。

1.堅持“兩個壹致”優先原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內學生的身份認定堅持“兩個壹致”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壹致,並由其單獨設戶;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家庭住址與實際家庭住址相同。戶、空掛戶不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位分配和學生排名的依據,其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按其實際居住地安排。監護人有多套房產的,須在3月31日前確定壹套房產作為義務教育入學依據。註冊信息壹旦被收集,將不會被更改。

2 .小學招生對象根據劃分的學區範圍確定。小學根據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學校規模等因素,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確保轄區內適齡兒童入學。具體招生辦法由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

3.初中入學的對象是通過兩種方式確定的。首先是把學區劃分成學校。初中根據區域內小學畢業生數量、學校規模等因素,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確保區域內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二是直接上學。在繼續招收經開區、高新區初中小學畢業生的基礎上,擴大到其他城區部分九年義務教育學校:東湖區濱江學校、揚子洲學校、西湖區團結路學校、青雲譜區青蓮學校、昌南學校、於穎學校、青山湖方毅學校、虎坊學校、魚洞學校、江南學校、紅谷灘雲溪學校、米生中學、桑海中學。

4.特殊教育學校是為學齡殘疾兒童和青少年開辦的。市、縣(區)特殊教育學校應當充分挖掘潛力,接收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應當采取送教師上門等多種形式接受義務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當按照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區範圍,在公辦學校隨班就讀,學校不得拒絕接收。

5.現役軍人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本行政區域內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南昌市擁軍優屬條例》、《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優待“壹卡通”實施辦法的通知》(2+02號)、《關於大力扶持

6.南昌市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子女按照《南昌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受教育權利實施細則的通知》(紅教教字〔2014〕10號)的有關規定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加大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保障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嚴格管理學校招生容量。全市各類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嚴格實行容量定額管理,按計劃逐年消除大班額。學校容量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辦學條件和教師狀況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公辦學校在招生期間,必須在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招生能力,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內學生身份排序辦法確定學生排名,將學校義務教育學位分配給學生排名在學校容量限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對學生排名在學校容量限制之外的適齡兒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其實際居住地就近安排義務教育學位。

(4)做好隨遷子女的就學工作。隨遷子女是指在南昌從事經營、有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等)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的子女。);或在南昌地區工作、簽訂合法就業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或房產證、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件)的非本地戶籍人員的子女。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合理確定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就近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隨遷子女,建議其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指定學校就讀。

(5)實施平衡的衛生政策。繼續落實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連續三年在本學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含正常轉學和按規定休學)均衡學籍;為進壹步發揮均衡生政策在分配生源方面的作用,均衡生指標分配向生源相對不足的城市初中傾斜,傾斜力度將進壹步加強。

四。工作安排

小學生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5日前,各小學在學區範圍內張貼公告,公布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學區。8月20日至22日為城市、縣城小學新生統壹報名時間,農村小學新生報名時間為8月31日至9月1日。

隨遷子女的登記情況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於8月中旬向社會公布,並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

2.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家長攜帶子女,持戶口簿、合法常住戶口證明(隨遷子女需提供其他相關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教育部門指定的學區內學校或特定學校報名,提交相關材料審核,辦理入學手續。

(2)初中生入學

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灣裏區、新建區初中入學安排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實施。

市區初中入學工作安排如下:

1.學生信息采集:小學畢業生家長將本人戶口簿、合法常住戶口證明(房產或不動產證明、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件)、義務教育登記卡等相關登記材料交畢業小學進行初步信息采集。具體時間安排、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試院制定實施。信息采集經比對核實確認後,不做修改。收集確認後的原始資料報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和市教育局義務教育辦公室存檔。

直接招生的縣、區和學校將工作計劃和直接招生名單分別報送市教育局教育處和市教育考試院。

2.學區生的認定:全市所有初中按照劃分的學區範圍接收具有城鎮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學區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沒有超過學校的接納能力,將接納所有學生。如果學區內需要服務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的接納能力,將按以下順序接納學生。

第壹,小學畢業生,父母戶口在學區範圍內,戶主是父親或母親。家庭實際居住地(房產所有人為其父親或母親或小學畢業生本人)也屬於學區。

第二: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籍在學區內,戶主為其祖父母,實際居住地(房產所有權人為其祖父母)也在學區內,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市區無房產。

第三: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學區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房產所有權人為其父親或母親或小學畢業生本人)在學區內。

四是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學區內,實際居住地為出租房(有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屬於學區,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市區無房產。

五是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籍(含集體戶籍)不在學區範圍內,實際居住地為學區範圍內的出租房(附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市區無房產。

第六,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籍不在南昌市區範圍內,但實際居住地為該學區所屬的出租房(有房屋租賃合同、居住證等材料),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市區無房產。

上述房屋所有權證必須是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含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為住宅,辦理時間截至3月31,2065438。商住樓、商鋪等非住宅、非直系親屬財產不能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範圍、學位分配和學生排名的依據,其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部門按其實際居住地安排入學。營業執照、社保繳納、居住證、租房證明的辦理時間必須在壹年以上,租房合同只有在房管部門正式備案才能生效。預計截止日期為2065438+2007年3月31。租(借)房不滿壹年的,由教育部門根據學區學校學位限制和實際居住地,就近統籌安排義務教育學位。

三年內市區房產壹套(房產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當年的3月31日),僅作為適齡兒童少年就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範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名的依據;三年內再次以此房產作為接受義務教育依據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按其實際居住地安排。

凡提供假房產證或房產證、假戶口本等虛假證明的,壹經發現,教育部門將按照松而不緊的原則,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的義務教育學位。

城市地鐵建設拆遷戶、棚戶區(舊城)拆遷戶及其他因國家建設需要的拆遷戶的子女就學安排: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居住地後,其子女就學須憑原家庭拆遷證明材料核實(拆遷協議有效期三年,預計截止時間2065438+2007年3月31),可選擇在原戶籍和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繼續就學,也可選擇在安置房所在地繼續就學

3.報名時間安排:6月3日公布2017年市區初中招生學區範圍。

民辦學校應在8月15前提交入學學生名單。

公辦學校分批報名時間為:7月5日-7月7日,7月29日-7月31。市區學校按六種排序順序分批審核相關證件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學生辦理註冊手續。各初中要在辦理正式招生手續的同時,提交學生在初中系統的註冊確認,督促已註冊學生登錄初中系統進行網上註冊確認。根據實際錄取批次,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註冊學生名單(公示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性別、畢業學校、排序類別、學校監督電話)等信息。同時將公示名單上報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匯總後報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和市教育局義務教育辦公室備案。

4.報名要求:各小學負責通知其畢業生家長攜帶該生,持家庭戶口簿、合法常住戶口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明、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件)、小學畢業證、義務教育登記卡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招生學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

(3)殘疾兒童入學。全市適齡殘疾兒童報名時間為9月1。適齡殘疾兒童家長,憑家庭戶口簿、合法常住戶口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殘疾證(或醫院證明)、體檢證明等證件,到轄區特殊教育學校入學。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做到免試就近學區招生。新生入學前,市、縣(區)、開發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包括本地區招生具體政策、學區劃分、招生計劃、招生資格、申報材料、報名時間、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各學校咨詢接待地址等。市教育考試院要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認真制定相關操作規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認真落實各項招生政策。

(2)強化各方義務的履行。義務教育是在國家統壹實施下,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按時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除加強對輟學傳統重點群體的監測外,還應密切關註接受過“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根據《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學校和教育部門要立即落實對輟學學生的勸導、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因健康等原因確需休學的,應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休學。不得擅自在家學習,以代替國家統壹實施的義務教育。

(3)加強學籍管理。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充分依托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施就近入學、加強輟學管控提供技術支撐。但同時應進壹步明確,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而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其主要功能是記錄、轉移或創建新的學籍是招生的後期過程,不得以學籍為由拒絕學生入學。學生入學後,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應通過國家學籍系統轉移學籍,實現“壹致公民身份”;如果妳沒有學籍,妳應該創建壹個新的學籍。沒有公民身份證號或原公民身份證號不可用的學生,可先建立臨時學生證號,待獲得真實可用身份證號並通過認證後,再獲得正式學生證號。學生未向學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為正式學生。

(四)促進均衡發展。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從實際出發,統籌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提高整體辦學條件和水平,辦好每壹所學校。通過組建教育集團、大學區、城市合作學區、城鄉學校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學校教育質量。積極促進本地區校長和教師之間的合理交流。通過交流、支教、掛職鍛煉等形式,促進骨幹教師從城市學校、名校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切實提高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水平。依法保障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經費,促進學校健康穩定發展。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教育部門要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微信、微博等方式解讀政策,做到家喻戶曉,爭取家長理解、社會支持,積累正能量。要加大宣傳力度,總結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倡導科學的教育理念,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讓社會各界知道就近入學政策有利於適齡兒童少年健康成長,努力營造免試就近入學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教育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義務教育入學的意見,於2017年4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南昌市教育局

2065年4月24日438+07

南昌市教育局辦公室2017年4月24日印發。